<s>【#女辅警敲诈案判决书被撤回#】许艳敲诈勒索一案，灌南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宣判并将判决书送达给许艳，许艳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s><s>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规定，该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故予以撤回。</s><s>http://t.cn/A6t8DG28 @灌南法院 #女辅警勒索多名公职人员370万#</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