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男子月入上万拒支付儿子抚养费被判刑#】7月14日晚，记者从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获悉，日前，小明（化名）的父亲刘鹏（化名）因不支付小明的抚养费，经顺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s>
<s>据顺德区检察院介绍，2019年4月，刘鹏与前妻协议离婚，双方约定3岁的儿子小明随母亲生活，刘鹏需每个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直至小明年满18岁。</s><s>上述协议经顺德区法院司法确认生效。</s>
<s>判决生效后，刘鹏仅在2019年5月支付了1000元，再未支付其他抚养费，后移居外地并把登记在法院的手机号码销号。</s><s>前妻多次通过微信等渠道联系刘鹏，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支付儿子的抚养费未果，遂三次向顺德区法院申请执行。</s><s>顺德区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并作出裁定，多次向刘鹏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但因联系不上刘鹏，文书无法送达。</s>
<s>法院调查发现，刘鹏自2019年8月至2020年11月期间一直有大额交易，包括酒店、酒吧、超市、汽车美容消费等，认为刘鹏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却拒不执行法院的裁定，遂将案件线索移送顺德区公安机关。</s><s>http://t.cn/A6flGnV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