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个体 工商户 个人 所得税 减半 政策 规定 是 什么 ？
答 ： 根据 《 财政部 税务 总局 关于 实施 小微 企业 和 个体 工商户 所得税 优惠 政策 的 公告 》 ( 财政部 税务 总局 公告 2021 年 第12 号 ) 第二 条 规定 ， 对 个体 工商户 年 应 纳税 所得额 不 超过 100万 元 的 部分 ， 在 现行 优惠 政策 基础 上 ， 减半 征收 个人 所得税 。 第三 条 规定 ， 本 公告 执行 期限 为 2021年 1月 1日 至 2022年 12月 31日 。
2 . 个体 工商户 个人 所得税 减半 政策 区分 征收 方式 吗 ？
答 ： 根据 《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于 落实 支持 小型 微利 企业 和 个体 工商户 发展 所得税 优惠 政策 有关 事项 的 公告 》 ( 国家 税务 总局 公告 2021年 第8 号 ) 第二 条 规定 ， 对 个体 工商户 经营 所得 年 应 纳税 所得额 不 超过 100万 元 的 部分 ， 在 现行 优惠 政策 基础 上 ， 再 减半 征收 个人 所得税 。 个体 工商户 不 区分 征收 方式 ， 均可 享受 。
3 . 个体 工商户 个人 所得税 减半 政策 在 预缴 时 可以 享受 吗 ？
答 ： 根据 《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于 落实 支持 小型 微利 企业 和 个体 工商户 发展 所得税 优惠 政策 有关 事项 的 公告 》 ( 国家 税务 总局 公告 2021年 第8 号 ) 规定 ， 个体 工商户 在 预缴 税款 时 即 可 享受 ， 其 年 应 纳税 所得 额 暂 按 截至 本 期 申报 所属 期末 的 情况 进行 判断 , 并 在 年度 汇 算 清 缴 时 按 年 计算 、 多 退 少 补 。 若 个体 工商户 从 两 处 以上 取得 经营 所得 ， 需 在 办理 年度 汇总 纳税 申报 时 ， 合并 个体 工商户 经营 所得 年 应 纳税 所得 额 ， 重新 计算 减免 税额 ， 多 退 少 补 。
4 . 个体 工商户 个人 所得税 减半 政策 如何 计算 ？
答 ： 根据 《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于 落实 支持 小型 微利 企业 和 个体 工商户 发展 所得税 优惠 政策 有关 事项 的 公告 》 ( 国家 税务 总局 公告 2021年 第8 号 ) 第二 条 规定 ， 个体 工商户 按照 以下 方法 计算 减免 税额 ：
减免 税额 = ( 个体 工商户 经营 所得 应 纳税 所得 额 不 超过 100万 元 部分 的 应 纳税 额 - 其他 政策 减免 税额 × 个体 工商户 经营 所得 应 纳税 所得 额 不 超过 100万 元 部分 ÷ 经营 所得 应 纳税 所得 额 ) × ( 1 - 50% )
5 . 个体 工商户 个人 所得税 减半 政策 申报表 如何 填写 ？
答 ： 根据 《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于 落实 支持 小型 微利 企业 和 个体 工商户 发展 所得税 优惠 政策 有关 事项 的 公告 》 ( 国家 税务 总局 公告 2021年 第8 号 ) 规定 ， 个体 工商户 需 将 按 上述 方法 计算 得出 的 减免 税额 填 入 对应 经营 所得 纳税 申报表 “ 减免 税额 ” 栏 次 ， 并 附 报 《 个人 所得税 减免 税 事项 报告表 》 。 对于 通过 电子 税务局 申报 的 个体 工商户 ， 税务 机关 将 提供 该 优惠 政策 减免 税额 和 报告 表 的 预 填 服务 。 实行 简易 申报 的 定期 定额 个体 工商户 ， 税务 机关 按照 减免 后 的 税额 进行 税款 划 缴 。
6 . 个体 工商户 个人 所得税 减半 政策 发布 之前 2021年 已经 缴纳 的 个税 如何 处理 ？
答 ： 根据 《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于 落实 支持 小型 微利 企业 和 个体 工商户 发展 所得税 优惠 政策 有关 事项 的 公告 》 ( 国家 税务 总局 公告 2021年 第8 号 ) 第四 条 规定 ， 本 公告 第一 条 和 第二 条 自 2021年 1月 1日 起 施行 ， 2022年 12月 31日 终止 执行 。 2021年 1月 1日 至 本 公告 发布 前 ， 个体 工商户 已经 缴纳 经营 所得 个人 所得税 的 ， 可 自动 抵减 以后 月份 的 税款 ， 当年 抵减 不 完 的 可 在 汇 算 清缴 时 办理 退税 ; 也 可 直接 申请 退还 应 减免 的 税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