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图片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官网</s>
<s>人民网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李楠桦）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为规范指导白酒生产许可工作，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s>
<s>《征求意见稿》指出，企业应建立产品标签标识管理制度。</s><s>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严格规范白酒标签标识，真实、准确标注，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s><s>不得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不得以固液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执行产品标准要求标注固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液态法白酒等产品类别要求的，应符合相应规定。</s><s>生产年份酒的企业应建立年份酒质量安全标准，年份酒标签应如实标注所使用各种基酒的真实年份和比例。</s><s>白酒标签不得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s>
<s>《征求意见稿》指出，企业应建立检验管理制度。</s><s>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等进行检验控制并实施控制要求，检验记录应真实、准确，检验报告保存不得少于2年。</s><s>企业应加强过程检验，根据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和风险情况确定过程检验环节、项目和频次，检验结果异常的，应有相应措施，查找异常原因，整改异常状况，直至检验结果正常。</s>
<s>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1月16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s><s>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s>
<s>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s>
<s>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hishichu@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公开征求意见”。</s>
<s>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邮政编码：100037），并在信封上注明“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字样。</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