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s><s>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拟就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推动适合香港实际的民主政治制度发展，作出新的宪制性制度安排。</s>
<s>这一举措合宪合法、必要及时、有利长远，对弥补香港选举制度漏洞，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s>
<s>近几年来，特别是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公然鼓吹“港独”等主张，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平台、立法会和区议会议事平台或者利用有关公职人员身份，肆无忌惮进行反中乱港活动，极力瘫痪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运作，阻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策划并实施所谓“预选”，妄图通过选举掌控香港立法会主导权，进而夺取香港管治权；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通过立法、行政等方式和驻港领事机构、非政府组织等渠道公然干预香港事务，对我国有关人员粗暴进行所谓“制裁”，明目张胆为香港反中乱港势力撑腰打气、提供保护伞。</s><s>对这些行为和活动，必须予以坚决反对并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s>
<s>香港社会出现的一些乱象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的选举制度机制存在明显的漏洞和缺陷，为反中乱港势力夺取香港特别行政区管治权提供了可乘之机，已到了不得不改、非改不可的地步。</s>
<s>根据中国宪法规定，创设特别行政区、建立特别行政区的制度，权力在中央。</s><s>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在综合分析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有必要从国家层面修改完善香港特区有关选举制度，主要是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从制度机制上全面贯彻体现和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原则，确保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港力量手中。</s>
<s>从国家层面采取必要措施，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消除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风险，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确保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施政和有效治理，确保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充分显示了中央依宪治国、依法治港的信念与追求，显示了中央政府作为“一国两制”最坚定维护者的胸怀与担当。</s>
<s>必须指出，中央坚持“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s><s>香港回归以来，中央政府始终坚定不移、真心诚意推动香港民主制度循序渐进向前发展，最大程度保障广大香港居民行使民主权利。</s><s>在修改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上，中央高度重视香港特区政府和社会的充分参与，对特区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s>
<s>香港社会各界应理性思考、凝聚共识，同心合力支持特区政府切实执行完善措施，确保“爱国者治港”落实在制度上，确保香港的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港者手中，确保“一国两制”实践沿着正确的方向行得更稳、走得更远。</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