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年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84号</s>
<s>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s>
<s>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商请推荐“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函》（教基厅函〔2018〕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45号）要求，在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议、营地实地核查及综合评定，现命名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南海舰队军史馆等377个单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见附件1），北京市自动化工程学校等26个单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见附件2）。</s>
<s>国家有关基地主管部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履行监管责任，指导本地本行业基地、营地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加强资金使用与管理，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s><s>基地、营地要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实践活动课程，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实践精品线路；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筹资多元、保障安全的研学实践工作机制，构建以营地为枢纽，基地为站点的研学实践教育网络。</s><s>各地各校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利用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提高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s>
<s>附件：1.2018年“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s>
<s>2.2018年“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名单</s>
<s>教育部办公厅2018年10月31日</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