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城函〔2018〕647号</s>
<s>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s>
<s>为促进城乡燃气基础设施统筹协调发展，保障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我部组织编制了《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s><s>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s>
<s>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8年11月14日</s>
<s>（此件主动公开）</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