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 处理 是 教育 干部 、 管理 干部 的 必备 手段 ， 是 全面 从严 治 党 的 重要 措施 。 近日 ， 中办 印发 《 中国 共产党 组织 处理 规定 （ 试行 ） 》 （ 以下 简称 《 规定 》 ） 。 这 是 第一 部 专门 就 组织 处理 作 出 全面 规定 的 党 内 法规 ， 为 贯彻 落实 新 时代 党 的 组织 路线 ， 从严 管理 监督 干部 ， 建设 忠诚 干净 担当 的 高 素质 干部 队伍 提供 有力 保障 。
问题 是 时代 的 声音 。 《 规定 》 坚持 问题 导向 ， 着眼 解决 干部 队伍 存在 的 突出 问题 ， 明确 了 组织 处理 的 16 种 情形 及 兜底 情形 ， 为 干部 划 出 了 不 可 触碰 的 “ 红线 ” 。 从 党 的 十八 大 以来 推进 全面 从严 治 党 的 实践 和 查处 干部 的 情况 来 看 ， 有的 干部 “ 在 重大 原则 问题 上 不 同 党 中央 保持 一致 ” ， 有的 “ 理想 信念 动摇 ” ， 有的 落实 党 中央 决策 部署 “ 做 选择 、 打 折扣 、 搞 变通 ” ， 还 有的 “ 不 敢 斗争 、 不 愿 担当 ” 等等 ， 存在 这些 问题 的 干部 ， 应当 受到 组织 处理 。
政治 监督 是 保证 党 的 政治 建设 的 重要 途径 。 《 规定 》 突出 政治 监督 要求 ， 将 政治 监督 放 在 首位 ， 同时 突出 重点 ， 以 领导 干部 为主 ， 坚决 处理 对 党 不忠 、 从政 不 廉 、 为官 不 为 、 品行 不 端 的 干部 。 《 规定 》 涵盖 了 干部 政治 表现 、 履行 职责 、 工作 作风 、 遵守 组织 制度 、 道德 品行 及 廉洁 自律 等 方面 ， 为 压 实 政治 监督 提供 了 具体 抓手 ， 有助于 防范 和 解决 当 “ 两面人 ” 、 搞 “ 七 个 有 之 ” 的 问题 ， 确保 广大 干部 增强 “ 四 个 意识 ” 、 坚定 “ 四 个 自信 ” 、 做到 “ 两 个 维护 ” 。
严管 厚爱 结合 ， 激励 约束 并重 。 《 规定 》 明确 ， 对 符合 “ 三 个 区分 开来 ” 要求 的 失误 过失 ， 可以 不 予 或者 免予 组织 处理 。 这 一 规定 传递 出 为 改革者 负责 、 为 担当 者 担当 、 为 实干 者 撑腰 的 鲜明 信号 ， 有助于 充分 调动 广大 干部 干事 创业 的 积极性 主动性 创造性 。 此外 ， 《 规定 》 坚持 “ 惩前毖后 、 治病 救人 ” 的 方针 ， 对 受到 组织 处理 的 干部 并 不 是 “ 一棍子 打死 ” ， 而 是 要求 加强 教育 管理 ， 督促 认真 反省 、 积极 改正 ， 对于 影响 期满 、 表现 好 且 符合 有关 条件 的 干部 ， 按照 干部 选拔 任用 等 有关 规定 予以 使用 。
制度 的 生命力 在于 执行 。 现在 ， 党 中央 对 贯彻 执行 《 规定 》 提出 了 明确 要求 。 各 级 党委 （ 党组 ） 要 严格 落实 主体 责任 ， 把 组织 处理 工作 放 在 推动 全面 从严 治 党 向 纵深 发展 的 大局 中 把握 ， 坚持 真 管 真 严 、 敢 管 敢 严 、 长 管 长 严 ， 让 全面 从严 治 党 落地 落实 ， 锻造 一 支 忠诚 干净 担当 的 高 素质 干部 队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