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印发 《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建设 总体 方案 》 的 通知 民航 发 〔 2018 〕 100 号
民航 各 地区 管理局 ， 各 机场 公司 ， 空管局 、 监控 中心 、 航科院 、 民航 二 所 ：
为 加快 构建 行业 社会 共建 、 军民 融合 发展 、 服务 高效 便捷 的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 促进 通用 航空业 发展 ， 保证 低空 空域 安全 高效 使用 ， 民航局 在 深入 调查 研究 、 多 地 试点 探索 、 广泛 征求 意见 、 反复 比较 论证 的 基础 上 ， 研究 制定 了 《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建设 总体 方案 》 。 现 予 印发 ， 请 遵照 执行 。
中国 民用 航空局
2018年 9月 28日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建设 总体 方案
为了 进一步 加强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建设 ， 促进 通用 航空业 发展 ， 保证 低空 空域 安全 高效 使用 ， 结合 通用 航空 发展 需求 、 相关 地区 低空 空域 管理 改革 试点 经验 和 通用 航空 试点 工作 开展 情况 ， 制定 本 方案 。
一 、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建设 的 重要 意义
（ 一 ） 通用 航空 发展 的 客观 需要 。 改革 开放 以来 ， 我 国 航空 运输业 迅速 发展 ， 形成 了 制度 健全 、 体系 完整 、 保障 有力 的 运输 航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 国务院 中央 军委 《 关于 深化 我 国 低空 空域 管理 改革 的 意见 》 印发 以来 ， 低空 空域 管理 改革 试点 扎实 推进 ，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能力 建设 逐步 开展 ， 一定 程度 上 满足 了 通用 航空 的 发展 需要 。 但 总体而言 ，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建设 相对 滞后 ， 服务 保障 能力 严重 不足 ， 无法 满足 低空 空域 有效 开发 利用 的 需要 ， 难以 为 通航 发展 提供 有效 支撑 ， 亟 需 加快 体系 建设 和 能力 建设 。
（ 二 ） 服务 保障 体系 持续 建设 发展 的 需要 。 国务院 办公厅 《 关于 促进 通用 航空业 发展 的 指导 意见 》 印发 以来 ， 围绕 “ 让 通用 航空器 飞 起来 ， 让 飞行 爱好者 热 起来 ” ， 地方 政府 、 军 民航 有关 单位 、 社会 有关 方面 在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建设 方面 ， 做 了 许多 研究 开发 建设 工作 。 但 由于 缺乏 体系 建设 的 顶层 设计 ， 一定 程度 上 存在 与 通用 航空 发展 需求 脱节 的 现象 ， 亟 需 制定 出台 体系 建设 总体 方案 ， 指导 有关 单位 、 社会 各 方 开展 工作 ， 避免 重复 建设 和 资源 浪费 。
二 、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建设 的 总体 思路
（ 三 ） 指导 思想 。 以 习近平 新 时代 中国 特色 社会主义 思想 为 指引 ， 深入 贯彻 党 的 十九 大 精神 ， 认真 落实 党 中央 、 国务院 、 中央 军委 关于 空域 管理 体制 改革 和 通用 航空业 发展 的 决策 部署 ， 在 国家 低空 空域 管理 改革 总体 部署 下 ， 贯彻 落实 新 时期 中国 民航 发展 思路 ， 按照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国家 公共 服务 的 基本 定位 ， 以 适应 低空 空域 用户 多元化 、 低空 飞行 活动 多样化 发展 需求 为 导向 ， 以 方便 通用 航空 用户 、 飞行 服务 保障 运营 主体 为 根本 ， 坚持 行业 管理 和 社会 管理 相 结合 ， 加大 改革 创新 力度 ， 发挥 社会 主体 作用 ， 加快 构建 行业 社会 共建 、 军民 融合 发展 、 服务 高效 便捷 的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 促进 低空 空域 的 安全 高效 使用 ， 为 通航 事业 发展 提供 坚实 的 基础 保障 。
（ 四 ） 基本 原则
— 统筹 规划 、 顶层 设计 。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的 建设 应当 统筹 考虑 国家 重点 防卫 目标 、 军事 航空 发展 、 运输 航空 发展 、 通用 航空 发展 以及 社会 公众 空域 使用 需求 ， 按照 国家 低空 飞行 活动 管理 的 整体 要求 ， 做好 服务 体系 顶层 设计 ， 确保 体系 建设 方向 不 偏 、 稳妥 前行 。 同时 ， 要 充分 考虑 低空 空域 的 分类 划设 以及 空域 准 入 标准 ， 做好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建设 的 长远 规划 ， 避免 无序 开发 、 无效 建设 。
— 分级 管理 ， 分类 服务 。 按照 功能 定位 和 服务 范围 的 不同 ， 结合 不同 地区 通用 航空 发展 的 差异化 需求 ， 逐步 建立 由 国家级 、 区域 级 和 服务站 构成 的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 以 提供 便捷 高效 服务 为 出发点 ， 按照 飞行 服务站 服务 范围 和 服务 功能 的 差异 ， 实施 分类 管理 ， 逐步 建立 全 覆盖 飞行 服务站 服务 体系 。
— 数据 共享 ， 信息 互联 。 充分 利用 行业 和 社会 现有 的 数据 信息 资源 ， 拓展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的 内容 。 充分 利用 国家 和 地方 地理 信息 、 气象 信息 、 数据 网络 等 资源 ， 确立 适合 低空 飞行 需要 的 数据 种类 。 完善 数据 交换 途径 ， 充分 发挥 互联网 、 大数据 等 信息化 手段 ， 实现 资源 共享 、 数据 共享 、 信息 互联 ， 并 保障 信息 安全 。
— 行业 引导 ， 社会 管理 。 民航 行业 管理 要 贯彻 落实 简政 放权 的 要求 ， 按照 “ 放管 结合 、 以 放 为主 、 分类 管理 ” 的 管理 思路 ， 重点 在 体系 框架 设计 方面 强化 行业 引导 。 要 充分 认识 通用 航空 的 社会 属性 ， 发挥 社会 管理 的 作用 ， 充分 运用 和 发挥 市场 机制 作用 。 鼓励 地方 政府 和 社会 力量 参与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建设 。 鼓励 飞行 服务 运行 单位 根据 不同 通用 航空 用户 需求 ， 扩展 服务 功能 ， 发展 定制 化 服务 和 产品 。
（ 五 ） 发展 目标 。 按照 确定 的 指导 思想 、 基本 原则 ， 建设 形成 功能 层次 清晰 、 体系 布局 合理 、 资源 数据 共享 的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 实现 与 国家 空域 管理 体制 改革 目标 趋同 相向 而 行 、 与 通用 航空业 发展 需求 匹配 相互 适应 、 与 运输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协调 发展 相互 支撑 ， 推动 航空 市场 充分 发展 ， 促进 经济 社会 发展 ， 增进 民生 福祉 。
到 2022年 ， 初步 建成 由 全国 低空 飞行 服务 国家 信息 管理 系统 （ 以下 简称 国家 信息 管理 系统 ） 、 区域 低空 飞行 服务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 以下 简称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 和 飞行 服务站 组成 的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 为 低空 飞行 活动 提供 有效 的 飞行 计划 、 航空 情报 、 航空 气象 、 飞行 情报 、 告警 和 协助 救援 等 服务 。
到 2030年 ，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全面 覆盖 低空 报告 、 监视 空域 和 通用 机场 ， 各 项 功能 完备 、 服务 产品 齐全 。 根据 通用 航空 用户 需求 ，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各 组成 单位 和 其他 飞行 服务 相关 机构 ， 依据 基础 服务 和 产品 ， 发展 多样化 、 个性化 服务 。
三 、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的 布局 和 功能 定位
（ 六 ） 总体 构成 。 全国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由 1 个 国家 信息 管理 系统 、 7 个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以及 一 批 飞行 服务站 组成 。 国家 信息 管理 系统 与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之间 、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与 飞行 服务站 之间 ， 实现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数据 和 产品 的 交换 。
（ 七 ） 国家 信息 管理 系统 功能 定位 。 国家 信息 管理 系统 依托 民航局 空中 交通 管理局 建设 。 其 主要 功能 定位 是 ： 收集 全国 低空 航空 情报 原始 资料 ， 汇总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上报 的 航空 情报 初级 产品 ， 制作 并 发布 通用 航空 情报 产品 和 相关 航行 通告 ； 收集 汇总 全国 低空 气象 情报 ； 掌握 全国 通用 航空 飞行 计划 及 实施 情况 ； 掌握 全国 低空 空域 管理 使用 信息 ； 集成 各 类 服务 信息 ， 为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和 飞行 服务站 统一 提供 基础 产品 和 信息 。 国家 信息 管理 系统 应 逐步 增强 统一 向 全国 提供 飞行 服务 的 能力 ， 不断 拓展 服务 渠道 ， 推动 服务 产品 和 信息 共享 ， 便利 通用 航空 飞行 的 实施 。
（ 八 ）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功能 定位 。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依托 民航 地区 空中 交通 管理局 建设 ， 鼓励 有 能力 的 社会 力量 参与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的 建设 和 运行 工作 。 其 功能 定位 是 ： 收集 处理 区域 内 低空 航空 情报 原始 资料 ， 制作 航空 情报 初级 产品 ， 发布 通用 航空 相关 航行 通告 ， 并 上报 国家 信息 管理 系统 ； 收集 上报 区域 内 低空 气象 情报 ； 向 区域 内 各 类 飞行 服务站 提供 航空 情报 、 航空 气象 等 信息 ； 掌握 并 上报 区域 内 通用 航空 飞行 计划 及 实施 情况 ， 将 本 区域 内 飞行 计划 及 实施 情况 分发 至 相关 飞行 服务站 ； 掌握 并 上报 区域 内 低空 空域 管理 使用 信息 ； 协调 飞行 服务站 ， 提供 告警 和 协助 救援 服务 ； 集成 各 类 服务 信息 ， 为 飞行 服务站 统一 提供 基础 产品 和 信息 。
（ 九 ） 飞行 服务站 的 分类 及 功能 。 鼓励 地方 政府 和 社会 力量 建设 和 运行 飞行 服务站 ， 鼓励 利用 现有 的 空中 交通 服务 资源 。 飞行 服务站 是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的 重要 节点 ， 是 服务 低空 空域 用户 的 窗口 和 平台 。 飞行 服务站 可以 单独 设立 ， 也 可以 依托 现行 运输 机场 空管 单位 或 通航 机场 设立 ， 飞行 服务站 按照 其 服务 范围 和 功能 ， 分为 A 类 飞行 服务站 和 B 类 飞行 服务站 。 B 类 飞行 服务站 应当 具备 飞行 计划 处理 、 航空 情报 服务 、 航空 气象 服务 、 告警 和 协助 救援 服务 等 功能 ， 向 服务 范围 内 的 通用 航空 飞行 活动 提供 服务 ， 定期 向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提供 飞行 计划 及 实施 情况 相关 信息 。 A 类 飞行 服务站 还 应当 具备 监视 和 飞行 中 服务 等 功能 。
（ 十 ） 飞行 服务站 布局 。 每 个 省级 行政区 原则 上 设立 1 — 3 个 A 类 飞行 服务站 ， 根据 需要 设立 若干 个 B 类 飞行 服务站 。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 人民 政府 协调 军民航 单位 ， 统筹 本 行政区 内 低空 空域 划设 及 飞行 计划 管理 需求 ， 根据 本 行政区 低空 空域 分类 情况 、 通用 机场 布局 规划 以及 通用 航空 发展 实际 ， 制定 本 行政区 飞行 服务站 布局 规划 。 飞行 服务站 应当 明确 其 服务 范围 ， 根据 运行 需求 确定 具体 功能 模块 ， 并 配置 相应 的 设施 设备 ， 在 相关 通用 机场 及 通航 活动 区域 部署 信息 收集 、 服务 终端 。
（ 十一 ） 通航 用户 接受 飞行 服务 要求 。 通用 航空 用户 实施 低空 飞行 活动 前 ， 应当 根据 飞行 任务 和 飞行 路线 ， 掌握 相关 空域 准 入 和 运行 要求 ， 掌握 飞行 服务站 提供 的 服务 和 程序 。 通用 航空 用户 原则 上 只 向 起飞 所在地 的 飞行 服务站 报批 或 报备 飞行 计划 ， 接受 低空 飞行 服务 。 通用 航空 用户 应当 及时 向 飞行 服务站 报告 起飞 和 落地 信息 ， 向 飞行 服务站 报告 空 管 设施 服务 状况 。
四 、 加强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能力 建设
（ 十二 ） 提升 航空 情报 服务 能力 。 建立 低空 航空 情报 服务 体系 ， 提升 航空 情报 系统 对 低空 飞行 活动 的 服务 和 保障 能力 。 民航局 空管局 要 建立 通用 航空 情报 原始 资料 收集 、 整理 、 编辑 及 航空 情报 服务 产品 设计 、 制作 、 发布 体系 ， 为 通航 飞行 活动 提供 基础 资料 。 根据 行业 标准 ， 研制 目视 航 图 ， 满足 通航 飞行 活动 需要 。 研究 通用 航空 机场 数据 采集 规范 和 特种 航 图 编 绘 规范 ， 研制 《 通用 机场 航空 情报 资料 汇编 》 。 研究 航空 障碍物 收集 方法 ， 制定 《 电子 地形 及 障碍物 数据 规范 和 产品 规范 》 ， 逐步 建立 低空 障碍物 数据库 。 强化 地区 航空 情报 服务 机构 通用 航空 静态 数据 加工 、 处理 的 能力 建设 ， 通过 整合 飞行 计划 数据 、 航空 情报 数据 和 气象 数据 等 信息 ， 为 通用 航空 用户 提供 全面 综合 信息 服务 。 研制 通用 航空 情报 数字化 产品 ， 根据 用户 需要 ， 提供 航空 情报 定制 服务 。
（ 十三 ） 提高 低空 通信 监视 能力 。 集约 使用 频率 资源 ， 减少 频率 审批 ， 将 122.050MHz 、 129.750MHz 设置 为 供 飞行 服务站 使用 的 、 全国 统一 的 低空 甚 高频 地空 通信 无线电 频率 ， 台 （ 站 ） 发射 功率 不 大于 10 瓦 。 设 台 单位 应当 向 台 （ 站 ） 所在 地区 管理局 民航 无线电 管理 机构 进行 备案 。 根据 需要 ， 民用 航空 无线电 管理 机构 也 可 批准 设 台 单位 使用 其他 频率 。 推动 以 北斗 数据 为 基础 ， 融合 北斗 短报文 （ RDSS ） 、 广播式 自动 相关 监视 （ ADS-B ） 数据 的 低空 监视 信息 平台 建设 ， 实现 对 通用 航空器 低空 飞行 的 实时 监视 。 民航局 运行 监控 中心 会同 相关 技术 支持 单位 ， 深入 挖掘 低空 监视 数据 在 通航 领域 的 多 种 应用 ， 不断 拓展 低空 监视 能力 ， 为 低空 空域 管理 与 服务 、 国家 安全 监控 体系 和 通用 航空 运行 提供 数据 支持 。 低空 监视 信息 应当 引 接 至 国家 信息 管理 系统 、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和 相关 飞行 服务站 。
（ 十四 ） 提升 低空 航空 气象 服务 能力 。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各 级 单位 、 民用 航空 气象 服务 机构 应当 加强 低空 气象 观测 信息 的 共享 与 服务 ， 加强 通用 机场 气象 信息 的 收集 和 交换 ； 建立 与 地方 气象 资源 的 共享 交换 机制 ， 不断 丰富 完善 低空 气象 信息 获取 渠道 ； 促进 基于 互联网 的 低空 气象 服务 ， 丰富 气象 信息 共享 与 服务 大数据 平台 ， 强化 平台 的 产品 供应 和 服务 能力 ， 提高 气象 信息 获取 的 便捷 性 、 及时性 ， 提高 低空 天气 预报 预警 的 水平 ； 不断 改进 和 优化 现有 气象 情报 产品 和 服务 流程 ， 提升 低空 气象 情报 发布 的 针对性 、 准确性 和 及时性 。
（ 十五 ） 完善 飞行 计划 管理 。 飞行 服务站 应当 建立 与 服务 范围 内 军 民航 管制 部门 、 地方 政府 有关 部门 的 工作 联系 ， 按照 管理 部门 要求 明确 服务 范围 内 各 类 低空 空域 的 准 入 要求 、 飞行 计划 的 报批 报备 要求 ， 优化 飞行 计划 管理 流程 。 飞行 活动 涉及 管制 空域 的 ， 应当 按 现行 规定 报批 飞行 计划 ， 飞行 服务站 可 协助 通航 用户 申请 。 由 民航 提供 管制 服务 空域 的 飞行 活动 ， 由 民航 管制 单位 按 现行 规定 进行 批复 。 仅 涉及 监视 空域 和 报告 空域 的 飞行 计划 ， 通过 飞行 服务站 向 有关 飞行 计划 管理 部门 报备 后 即 可 飞行 。 飞行 计划 可以 通过 电报 、 电传 、 网络 以及 专用 系统 等 渠道 提出 。
（ 十六 ） 建立 低空 飞行 服务 法规 标准 体系 。 空管办 要 研究 完善 通航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相关 规章 规范性 文件 ， 制定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系统 评估 管理 规定 ， 协调 有关 部门 逐步 简化 低空 通航 飞行 管理 及 保障 的 要求 。 组织 起草 低空 飞行 服务 系统 相关 行业 标准 ， 明确 低空 飞行 服务 系统 技术 要求 和 配置 要求 。 制定 低空 飞行 服务 数据 概念 模型 和 交换 模型 ， 统一 数据 接口 和 传输 标准 ， 明确 数据 交换 的 内容 和 格式 ， 确保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各 运行 单位 间 信息 能 有效 的 相互 传递 。
五 、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的 运行 管理
（ 十七 ） 服务 保障 单位 设立 。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是 民航 空管 运行 体系 的 重要 组成 部分 ， 服务 保障 单位 参照 空管 单位 实施 管理 ， 纳入 民航 空管 行业 管理 体系 和 运行 体系 。 设立 飞行 服务站 ， 由 设立 单位 向 民航 地区 管理局 提出 ， 民航 地区 管理局 会同 省级 人民 政府 主管 部门 ， 根据 本 行政区 飞行 服务站 布局 规划 、 本 地区 通用 航空 活动 特点 ， 按照 一 个 空域 由 一 个 飞行 服务站 提供 服务 的 原则 ， 实施 备案 管理 。 飞行 服务站 运行 前 ， 服务 空域 应当 获得 相关 部门 批准 ， 由 地区 管理局 组织 符合 性 检查 ， 明确 飞行 服务站 类别 和 服务 范围 ， 满足 运行 条件 的 可 对 外 提供 服务 。
（ 十八 ） 设施 设备 要求 。 国家 信息 管理 系统 、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的 设施 设备 ， 应当 满足 相应 飞行 服务 功能 和 信息 有效 相互 传递 的 需要 。 飞行 服务站 应当 与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连接 ， 并 配备 专门 的 飞行 计划 服务 、 情报 服务 等 综合 终端 ， 配备 有 气象 情报 设备 ， 地空 通信 系统 和 协助 救援 电话 等 。 A 类 飞行 服务站 还 应当 配备 监视 数据 处理 系统 。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各 级 单位 应当 采取 有效 措施 保证 信息 安全 。
（ 十九 ） 人员 资质 管理 要求 。 从事 国家 信息 管理 系统 、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相关 工作 的 专业 人员 ， 应当 持有 有效 的 管制 、 情报 、 电信 或 气象 专业 执照 ， 方 可 上岗 从事 相应 工作 。 从事 飞行 服务站 相关 工作 的 专业 人员 ， 应当 掌握 管制 、 情报 专业 知识 和 飞行 服务 技能 ， 了解 气象 相关 知识 ， 经过 相关 培训 并 考核 合格 。
（ 二十 ） 管理 制度 要求 。 飞行 服务站 运营 单位 对 飞行 服务 提供 内容 负责 ， 保证 数据 的 权威性 、 统一性 和 可追溯 性 。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各 运行 单位 应当 建立 完善 的 运行 制度 ， 内容 应当 包括 ： 单位 职能 和 岗位 职责 ， 运行 标准 和 工作 规范 ， 应急 管理 和 工作 程序 ， 安全 管理 及 信息 管理 ， 资源 管理 及 设备 使用 ， 与 运行 有关 的 协议 等 。 飞行 服务站 应当 与 相关 军民航 管制 单位 建立 通报 协调 关系 ， 明确 工作 程序 。 各 飞行 服务站 应当 通过 民航局 和 地方 政府 公布 其 服务 空域 范围 、 类别 、 服务 内容 、 服务 程序 、 工作 地点 、 联系人 和 联系 方式 等 内容 。 服务 空域 内 有 无人 机 飞行 活动 的 ， 飞行 服务站 应当 建立 相应 的 保障 措施 ， 必要 时 与 无人 机 空中 交通 管理 信息 系统 建立 联系 。
（ 二十一 ） 运营 前 符合 性 测试 评估 。 飞行 服务站 投入 运营 前 ， 应当 经过 符合 性 测试 评估 ， 全面 检查 其 服务 能力 。 评估 主要 应当 包括 ： 运行 单位 资质 、 服务站 类别 及 服务 范围 、 人员 配备 及 条件 、 设施 设备 配备 及 条件 、 管理 制度 、 服务 方式 及 流程 、 情报 气象 计划 等 信息 处理 流程 、 与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的 协议 及 数据 接口 、 数据 交换 标准 、 与 军 民航 管制 单位 协议 签订 情况 等 。 测试 评估 工作 可 委托 专业 机构 进行 。 专业 机构 应当 具备 从事 管制 、 情报 服务 评估 的 能力 和 自动化 系统 或 管制 综合 信息 显示 系统 制造 、 测试 的 经验 。
（ 二十二 ） 运营 服务 要求 。 国家 信息 管理 系统 、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应当 及时 、 免费 向 飞行 服务站 提供 基础 数据 信息 。 飞行 服务站 提供 的 服务 分为 基础 服务 和 个性化 服务 ， 其中 协助 救援 、 飞行 情报 服务 、 计划 协助 申报 、 统一 发布 的 情报 服务 和 气象 服务 为 基础 服务 ， 地 空 数据 服务 、 飞行 动态 监控 、 定制 的 情报 服务 和 气象 服务 等 其他 服务 为 个性化 服务 。 基础 服务 属于 基本 公共 服务 ， 服务 收费 实行 政府 指导价 ， 个性化 服务 由 市场 自主 定价 。
六 、 措施 和 要求
（ 二十三 ） 加强 组织 领导 。 民航局 空管局 、 各 地区 管理局 要 成立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建设 领导 小组 ， 统筹 工作 安排 ， 推动 工作 落实 。 民航局 空管局 要 加快 组织 国家 信息 管理 系统 、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建设 工作 ， 争取 在 2019年 试 运行 ， 2020年 全面 投入 运行 。 地区 管理局 要 加强 与 地方 政府 协调 联系 ， 共同 研究 提出 飞行 服务站 布局 规划 和 实施 计划 ， 鼓励 有 需求 、 有 条件 的 地区 先行 先 试 。 民航 各 有关 单位 要 积极 配合 飞行 服务站 建设 ， 提供 必要 的 技术 支持 。
（ 二十四 ） 加大 资金 支持 。 国家 信息 管理 系统 、 区域 信息 处理 系统 的 建设 ， 纳入 空管 设施 建设 项目 ， 由 民航局 按照 相关 规定 进行 固定 资产 投资 ， 运行 维护 费用 纳入 民航局 空管局 运行 费用 管理 。 鼓励 地方 政府 、 社会 力量 共同 参与 飞行 服务站 建设 和 低空 飞行 保障 体系 建设 ， 并 予以 一定 建设 和 运营 补贴 。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建设 的 有关 专业 项目 ， 可 按 国家 和 民航 相关 政策 申请 支持 。
（ 二十五 ） 建立 新型 监管 体系 。 创新 监管 理念 、 监管 机制 和 监管 方法 ， 建立 新型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监管 体系 。 推进 社会 共 治 ， 引导 社会 力量 、 通航 用户 、 行业 协会 共同 参与 低空 飞行 服务 保障 体系 的 治理 ， 构建 多元 参与 的 监管 格局 。 强化 服务 保障 单位 主体 责任 意识 、 自律 意识 和 信用 意识 ， 通过 利益 引导 、 市场 约束 倒逼 运营 主体 提高 自我 管理 水平 和 服务 能力 ， 接受 社会 监督 。 整合 监管 资源 、 实施 协同 监管 ， 充分 运用 大数据 、 “ 互联网 + ” 、 人工 智能 等 新 思维 和 新 技术 ， 提高 监管 的 针对性 和 有效性 ， 降低 监管 成本 。 全面 实施 “ 双 随机 、 一 公开 ” 的 监管 方式 ， 减少 对 运行 主体 生产 经营 活动 的 干扰 ， 切实 提升 监管 效能 。
